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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1、#2机组除尘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发布时间:2014-12-02 16:59 来源:www.snepb.gov.cn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陕环发[2003]96号)的有关要求,陕西省环保厅关于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1、#2机组除尘改造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11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9-87293766  传真:029-87293766

  三、电子邮箱(E-mail):shbzlc@shaanxi.gov.cn

  四、通讯地址:西安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十层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总量处(710006)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1、#2机组除尘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府谷电厂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一期工程建设2台600兆瓦直接空冷机组,府谷电厂#1、#2炉原电除尘器设备由山西省电力环保设备总厂生产,为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设计电除尘出口烟尘浓度46.45mg/Nm3,不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为确保2014年7月1日实现烟尘达标排放,2012年9月、2013年6月先后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实施#1、#2机组除尘器改造,将原电除尘器改造为电袋复合除尘器(一级静电除尘+三级布袋除尘)。工程总投资6621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验收监测期间,机组生产正常,平均发电负荷 94.2%,满足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二、验收监测与环境管理检查结果

  (一)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1机组脱硫后出口烟尘最大出口浓度17.9mg/Nm3;#2机组脱硫出口烟尘最大出口浓度18mg/N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排放限值要求。

  (2)210米烟囱出口黑度均小于林格曼1级,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二)环境管理检查

  (1)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

  府谷电厂在技术改造期间能严格按照日常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做好技改设施周围环境的保洁和建设物料堆砌、管理工作,确保无不良环境影响。

  (2)环保机构设置及环境管理制度

  府谷电厂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及环保办公室,明确了环保设施日常维护、检修、运行、监督等责任。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均设置有专职管理人员,并进行了上岗前培训。

  (3)固体废物检查结果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粉煤灰。企业与武汉沐青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该公司处理生产产生的粉煤灰。

 

 

(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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