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8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陕西澄合矿务局山阳矿井及选煤厂(3.00Mt/a)新建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8月12日-2014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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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山阳矿井及选煤厂(3.00Mt/a)新建工程 |
渭南市合阳县和澄城县境内 |
陕西澄合矿务局 |
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 |
该项目属国家规划的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黄陇基地渭北煤田澄合矿区。井田面积83.3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2.75亿吨,设计开采二叠系下统山西组下部4号煤和5号煤,平均可采厚度分别为1.19米、3.78米。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服务年限65.5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井巷工程、选煤厂等主体工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临时排矸场、道路等储运工程,给排水、供热、供电、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燃煤锅炉及烟气脱硫除尘等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4527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779.8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1.95%。 |
⑴地表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回用水标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矿井水经混凝、沉淀、气浮、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规定的限值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一级标准后综合利用,利用不完的排入大峪河。⑵大气:原煤采用密闭式输送,封闭式存储;在筛分间和主要转载点设置高效除尘设施。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⑶地下水:在生产中对地下水文情况特别是居民水井加强观测,一旦发现因采煤导致居民用水困难,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居民供水安全。⑷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降噪设施;高噪声设备室内布置,对气流噪声加设消声器。⑸固体废物:本矿矸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拟建临时排矸场一座。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媒体上进行了公示,并发放问卷120份,收回115份。91.3%的被调查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无反对者。 |
(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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