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陕西瑞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0.6Mt/a,一盘区、二盘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10日-201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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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0.6Mt/a,一盘区、二盘区) |
延安市黄陵县店头镇 |
陕西瑞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
项目井田面积15.4885平方公里。此次实施机械化改造后,矿井生产能力由30万吨/年增加到60万吨/年。项目前期开采一盘区和二盘区,两个盘区合计可采储量799万吨,矿井服务年限约9.8年;三盘区暂不开采,此次环评范围未包含三盘区。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主副井工业场地利用现有工业场地,新建风井场地位于工业场地西北部约1.3公里。新建临时排矸场位于工业场地以东约2公里的山谷内,库容5.5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7474.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0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2%。 |
⑴大气:原煤采用密闭式输送,封闭式存储;在筛分间和主要转载点设置高效除尘设施。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⑵地表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回用水标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矿井水经混凝、沉淀、气浮、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规定的限值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一级标准后综合利用,利用不完的排入沮河。⑶地下水:在生产中对地下水文情况特别是居民水井加强观测,一旦发现因采煤导致居民用水困难,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居民供水安全。⑷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防护措施。⑸固体废物:本矿矸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拟建临时排矸场一座。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媒体上进行了公示,并发放调查表100份,收回100份。97%的被调查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无反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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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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