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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7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时间:2014-11-29 11:09 来源:www.snepb.gov.cn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镇巴县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7291994 
传    真:029-87294480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层环保厅环评处  
邮    编:710006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镇巴县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汉中市镇巴县盐场镇

镇巴县煤矿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

该项目由原镇巴县煤矿、镇巴县盐场镇水磨沟煤矿和镇巴县水磨沟煤矿二号井整合而成。整合后项目井田面积7.6169平方公里,可采储量1565.88万吨,生产能力60万吨/年,服务年限18年。项目开采2号煤层,采煤方法长壁普通机械化采煤法,并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项目新建主井工业场地位于井田范围外,位于盐场镇大地湾;副井工业场利用原镇巴县煤矿庙沟工业场地;风井利用原镇巴县煤矿已有的兰池坪风井、庙沟中央风井、水磨沟风井;临时矸石场位于副平洞工业场地西北约0.8公里处,可容纳矸石20万立方米。本项目总投资2089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68.58万元,占总投资的4.6%。

⑴大气:原煤采用密闭式输送,封闭式存储;在筛分间和主要转载点设置高效除尘设施。锅炉采用水浴冲击式脱硫除尘设施进行处理。⑵地表水: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对矿井水进行处理;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过滤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处理规模180m3/d,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⑶地下水:在生产中对地下水文情况特别是居民水井加强观测,一旦发现因采煤导致居民用水困难,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居民供水安全。⑷噪声:高噪声设备室内布置并进行减震、隔声处理,采用隔声门窗;空压机、通风机、锅炉房内鼓引风机等设备加装消声装置。⑸固体废物:本矿矸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拟建临时排矸场一座。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媒体上进行了公示,并发放调查表100份,收回100份。100%的被调查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或无意见,无反对者。

 

 

 

(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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