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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6月23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发布时间:2014-11-29 11:03 来源:www.snepb.gov.cn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靖边县西蓝天然气液化有限责任公司靖边西蓝50×104Nm3/dLNG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6月23日-201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7291994 传真:029-87294480  邮箱:hbthpc@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政府前大楼10楼60号 邮编:710006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靖边县西蓝天然气液化有限责任公司靖边西蓝50×104Nm3/dLNG项目

靖边县张家畔镇张伙场村

靖边县西蓝天然气液化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靖边县西蓝天然气液化有限责任公司是西安市西蓝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厂区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镇张伙场村,占地面积约150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液化天然气装置,液化天然气运输及相关系统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规模50×104Nm3/d LNG,总投资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76万元,占总投资的0.61%。主要产品为LNG,年生产量达到8万吨。

(1)废气。锅炉及加热炉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所产烟气分别经8m和6m烟囱排放。(2)废水。建有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处理完的废水用于绿化洒水(冬季委托榆林市靖州水务有限公司外运处理)(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增压机、压缩机、泵类等,上述设备选用低噪设备,设有减振设施,室内放置。(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后交靖边垃圾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至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该项目为编制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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