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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4月17日拟作出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

发布时间:2014-11-13 14:18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区建设项目(一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4月17日-201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7291994

  传 真:029-87294480

  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政府前大楼10楼60号

  邮 编:710006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校区建设项目(一期)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项目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已建教学办公区、生活休闲区、体育运动区、公用工程,总建筑面积172533.2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00.673亩。

由于土地使用资质等问题,该项目进行了分期建设。校区主要可分为三大区,西部教学区布置教学楼等;东部为生活区布置学生宿舍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北部为体育锻炼区,布置操场等体育休闲设施。全日制在校生规模:9500人。学生食堂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一台15t/h的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经过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60米高烟囱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大功率风机加装隔音垫层,减少振动;噪声设备于室内放置。生活垃圾袋装化,统一进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学校医务室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采暖期的锅炉炉渣签订了炉渣出售协议。学校实验室只进行电子和物理实验,无实验室危废产生。

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表50份,收回49份,回收率98%。 82%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18%的 被调查者表示较满意。

 

 

 

 

 

(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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