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4月9日-2014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7293273 传 真:029-87291506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七层环保厅辐射处 邮 编:710006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平利县110kV城南输变电工程 |
安康市平利县境内 |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康供电分公司 |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平利县110kV城南输变电工程包括:新建城南110kV户外变电站一座和新建平利变~城南变110kV单回架空线路,长度约6.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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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磁环境:电磁环境影响来自运行期高压线产生的工频电磁场,采取的措施:优化设计,在满足经济和技术的条件下选用低辐射设备,使其辐射强度均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 24-1998)及《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 15707-1995)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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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陕110kV江口输变电工程 |
安康市宁陕县境内 |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康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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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宁陕110kV江口输变电工程包括:新建110kV江口户外变电站一座和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长度约5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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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磁环境:电磁环境影响来自运行期主变压器和高压线产生的工频电磁场,采取的措施:选用低电磁设备,抬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线路路径远离环境敏感目标。 (2)大气: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挖掘、弃土清运、物料运输及施工现场内车辆等产生的扬尘。采取的措施: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颗粒物料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并用蓬布蒙严盖实,不得沿路抛洒;对主要施工点周围地面采取临时硬化和洒水等防尘措施。 (3)声环境:项目噪声影响主要来自运行期主变压器运行的低频噪声和高压线的电晕放电声,到达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已经远低于项目所在地的本底噪声,本项目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几乎没有贡献值。 (4)水环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少量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庄,满足环保要求。施工废水用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喷洒道路,不外排。 (5)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基础开挖等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石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尽量减少土石开挖,保存塔基开挖处的熟土和表层土,并按土层顺序回填。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6)生态:项目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土地占用、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以及施工作业引起水土流失等方面。施工时设置挡土墙,施工结束后堆土分层回填,应及时恢复地表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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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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