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7291994 传 真:029-87294480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层环保厅环评处 邮 编:710006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4500 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变更 |
铜川市董家河镇北方向 |
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 |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变更情况:窑尾废气增加一套SNCR脱硝系统,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28台高效袋式除尘器调整为43台;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站工艺流程发生变化,拟建一条生产能力约为15万t/a的石料加工厂,不建废石场;暂时不建粘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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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拟采用以20%氨水为还原剂的SNCR工艺,设计脱硝效率62.5%;为了使窑头窑尾粉尘浓度自2015年7月1日起满足(GB4915-2013)要求,企业应完成静电除尘器的提标改造,建议在四电场基础上将现有设备改造为电袋复合除尘器,确保窑头窑尾粉尘浓度均可实现30mg/m3。生活污水原处理工艺为调节—接触氧化—过滤消毒,变更后工艺流程中食堂污水加设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总工艺流程中加设水解酸化预处理及MBR膜生物反应后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优化了原有处理工艺,使出水水质进一步优化,可实现污水处理后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的排放要求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回用水标准。原环评要求针对生产废水建设隔油、沉淀、过滤消毒。通过对循环冷却水水质分析,清净下水中污染成分主要为盐分,含盐量较高,油类等有机物成分极少,设置隔油池无作用。生产系统废水正常工况下不排放,所有排水均为清净下水,主要含盐类成分,经加药处理后返回作为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每年进行设备检修清理时需排水约1500m3/a,以用定排,用于厂内包括矿石破碎工段、预均化库、原料堆棚内、矿石粘土运输道路、石料厂原料堆场、石料厂破碎工段洒水抑尘。为了避免废石场建设带来的诸多水土流失隐患,同时使废石料得到充分利用,本项目拟配套建设石料厂一座,用于消纳剥离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不合格且不能用于水泥生产的石灰石废石,同时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将产生的废石直接用于石料加工,拟建一条生产能力约为15万t/a的石料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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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公众参与。 |
(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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