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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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60万吨/年) |
延安市黄陵县店头镇西南部 |
黄陵县南川二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 |
实施机械化改造后,矿井生产能力增加到60万吨/年,井田范围不变,服务年限12.6年。项目采用斜井开拓全井田,开采2号煤层,采煤方法为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项目主工业场地利用原有工业场地,将原主斜井改造为副斜井,原回风斜井改造为主斜井,在原回风斜井南侧新建回风斜井,并在工业场地西南侧沟道内新建临时排矸场。本项目总投资19968.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87.1万元,占总投资的3.44%。 |
⑴生态:地表沉陷影响范围一般在井田开采区边界保护柱外侧145m范围内,2号煤层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值为2423.52mm。沉陷影响范围内道路为乡村道路,印店二级公路位于南部边界,该项目对于印店二级公路及乡村道路采取采后修复、维护或重修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加以治理,保证其正常使用。⑵ 大气:煤矿工业场地锅炉房设置2台工业供热用SZL2.8-1.0/95/70型热水锅炉,生活用2台L(SH)S600-100/20-AⅢ型常压锅炉。锅炉房设1座35m高烟囱,热水锅炉拟配水浴脱硫除尘器。项目原煤胶带运输采取封闭的输煤栈桥,输煤栈桥内设喷雾洒水设施;胶带输送机落煤口及转载点拟设袋式除尘器及喷雾洒水设施;矸石仓设洒水装置;末煤封闭存储,设洒水装置;块煤原煤筛分设置集尘设施,煤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⑶地表水: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量为1200m3/d,工业场地设一座1500m3/d井下排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后用作工业场地一般生产及冲洗、绿化、消防、黄泥灌浆用水和井下洒水,剩余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后排入石牛南沟;生活污水经处理站处理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一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2002)水质要求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⑷ 噪声:项目针对噪声源不同分别采取隔声、减震、加消声器等防治措施。锅炉房、筛分车间、通风机房、提升机房、机修车间设置隔声门窗;锅炉房的鼓风机进口和引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空压机置于车间内,进气口设置在机房外,设置消声器。⑸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有锅炉渣及脱硫渣、煤矸石、生活垃圾、污泥及煤泥。锅炉灰渣及除尘脱硫渣用作为砖厂综合利用做建材;矸石为I类一般固体废物,煤矿已经与黄陵县店头镇河腰砖厂签订矸石购销协议,手选矸石做烧砖全部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送临时排矸场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煤泥浓缩后外销,生化污泥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采用登报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共发放调查表100份,收回97份,97.9%的被调查者对项目持支持态度,2.1%的被调查者持表示无所谓。无人反对 |
2 |
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
榆林市神木县店塔镇 |
陕西恒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神木县店塔镇,由原店塔镇黄土湾煤矿和店塔镇石窑店煤矿整合而成。整合后的井田面积是5.5021平方公里,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开采煤层为5-1和5-2号煤层,可采储量735万吨,服务年限11.7年。整合后工业场地利用原石窑店煤矿工业场地并将其扩大,除产品煤运输道路和供水水源依托原有外,其余工程均为新建。整合项目总投资31030.24万元,其中环保估算投资3639.15万元,占总投资的11.73%。 |
⑴生态环境及地表沉陷影响:整合后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8.72ha,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1.92ha。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4872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2229t。应根据水保方案采取相应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生态综合整治目标:扰动土地治理率97.07%,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3.13%,土壤流失控制比0.70,拦渣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59%,林草覆盖率27.93%。项目在采取以截排水为主的工程措施、植树造林、种草恢复植被的植被措施等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井田开采范围内有3个村庄,分别是孙云岔村、石窑店村、石贬村。孙云岔村、石窑店村留设保护煤柱,石贬村位于5-2煤层的不可采区内。石窑村的零星的3户(15人)居民位于工业场地东侧,将进行搬迁安置不受沉陷影响。环评要求矿方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要求留设保护煤柱,确保村庄、河流等不受地表沉陷的影响。在地表沉陷发生后,采取及时进行填充、平整等整治措施,以利于林草地的自然恢复。⑵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设2台6t/h蒸汽锅炉和1台1t/h热水锅炉,采暖期3台锅炉全部运行,非采暖期运行1台6t/h蒸汽锅炉和1台1t/h热水锅炉。环评要求2台蒸汽锅炉配套2套水浴冲击式脱硫除尘设施,除尘效率≥93%,脱硫效率≥30%;对1台1t/h热水锅炉,环评要求采用能达标排放的二次反烧炉。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一根40m高的烟囱排放,其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第Ⅱ时段二类区标准浓度限值。道路扬尘采取对运煤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速限载等措施;原煤采用煤棚存储,做到煤不露天。⑶矿井排水525m3/d排入井下污水处理站(规模为40m3/h),采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水质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的要求,全部回用于井下洒水降尘。工业场地生活污水,采暖期和非采暖期产生量分别为219.7m3/d和181.1m3/d,经处理规模为12m3/h的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一级标准。经处理达标后的污水采暖期10.9m3/d用于绿化、112.5m3/d黄泥灌浆、剩余96.3m3/d排放至小板兔川⑷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矿井通风机房、提升机房、锅炉房、筛分车间以及坑木加工房等。采取隔声、减震、加消声器;选低噪产品或配套提供降噪设施;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⑸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煤矸石、灰渣、污泥、生活垃圾。筛分车间矸石产生量1万t/a,外售用于发电,利用不畅时送往临时矸石场;锅炉灰渣产生量约1025t/a,用于铺筑路基或建筑材料;矿井水处理站污泥产量为70t/a(含水率80%),掺于末煤中外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8t/a,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行了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发放调查表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100%被调查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建设单位承诺积极采纳公众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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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煤矿机械化扩能改造项目 |
渭南市白水县杜康镇 |
陕西省白水龙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白水县杜康镇。井田面积是3.0687平方公里,可采储量659.4万吨,机械化改造后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可采煤层为5号煤层,服务年限6.5年。项目采用新建主斜井和回风斜井、利用原主立井为副立井、利用原副斜井为安全出口的开拓方案。机械化改造设两个工业场地,副井工业场地利用原工业场地;新建主、副井工业场地位于副井工业场地西北约2.5公里处。项目总投资22104.6万元,其中环保估算投资852万元,占总投资的3.85%。 |
⑴生态环境及地表沉陷影响:本项目建设总用地13.09hm2,其中:已有用地7.69hm2,新增用地5.40hm2。结合矿井开拓方式、煤层赋存特征,预测煤层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值为2761mm,最大水平倾斜值为14.38mm/m,最大曲率为0.11×10-3/m,最大水平移动值为856mm,最大水平变形值为6.78 mm/m。环评要求项目建设时应选择本地适生种,采用草灌乔植物相搭配的方式对工业场地、道路两侧等处进行绿化美化。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站,及时对包括原采空区的沉陷、裂缝进行整平、填充,做到边开发、边整治、边保护。本项目扰动地表面积为20.86hm2,工程建设新增的水土流失量为537 t。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风井工业场地、场外道路、原矸石场3个防治区。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结合沉陷区生态整治与土地复垦工作,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进行生态治理,控制水土流失。⑵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造前有3座锅炉房(1台1.5t/h、1台0.6t/h及1台0.2t/h热水锅炉),改造后原工业场地(现副井工业场地)三台锅炉均淘汰,改建一座锅炉房,新建一台热水锅炉(2t/h),配备XNT-2型湿式旋流强化凝聚脱硫除尘器(加碱)除尘效率为96%,脱硫效率为80%。烟囱高度30m。新建主井工业场地建一座锅炉房,内设两台DZL2-1.0-AII型蒸汽锅炉,除尘效率96%,脱硫效率80%。烟囱高度30m。处理后SO2及烟尘排放浓度符合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环评要求在皮带运输的转载点设置FM型下饲式袋式除尘器,同时在转载机头处设喷雾洒水设施,胶带输送机落煤口及转载点采用干雾抑尘设施。⑶矿井涌水量为1800 m3/d,在新建主井工业场地建设一座处理规模200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综合利用。利用不完的排入主井工业场地西南侧的杜康沟。生活用水量为170 m3/d,污水产生量为135m3/d ,在副井工业场地建一座处理能力16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综合利用,利用不完时排入副井工业场地西南侧的杜康沟。⑷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矿井通风机房、提升机房、锅炉房、筛分车间以及坑木加工房等。采取隔声、减震、加消声器;选低噪产品或配套提供降噪设施;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⑸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煤矸石、灰渣、污泥、生活垃圾。运行期掘进矸石全部充填井下,不出井;地面选矸全部综合利用,煤矿不建排矸场,在储煤场设置一处矸石临时堆场用于周转手选矸石。矿井锅炉房锅炉炉渣产生量为305t/a,脱硫渣产生量为187t/a,全部由大杨乡鸭洼村办砖厂综合利用。矿井水处理站污泥主要成分为煤泥,晾干后掺煤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置。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行了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发放调查表110份,收回有效问卷102份,回收率93%。90.2%被调查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9.8%的人无所谓,无反对意见。建设单位承诺积极采纳公众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
(责任编辑:郑易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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