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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脱硝

发布时间:2015-04-01 14:16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陕西省环保厅已对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拟同意竣工验收,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欢迎公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9-87293766(兼传真)

  三、电子邮箱(E-mail):shbzlc@shaanxi.gov.cn

  四、通讯地址:西安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十层陕西省环保厅总量处(710006)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为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要求,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实施了锅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项目内容主要为建设烟气脱硫装置2套、脱硝装置5套。脱硫系统采用氨法脱硫工艺,对锅炉进行烟气脱硫,即3×75t/h锅炉烟气设1套脱硫装置,2×220t/h锅炉烟气设1套脱硫装置,5台锅炉共用一套硫酸铵后处理装置,项目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4年4月竣工;脱硝改造项目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LNB+SCR),项目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4年6月竣工。项目总投资15163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二、验收结果

  监测期间,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一、二期5台锅炉发电机组生产正常,一期、二期平均负荷分别为79%和88%,满足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一期脱硫出口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39mg/m3,二期脱硫出口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85mg/m3。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限值要求。一期脱硫装置脱硫效率为77.6%;二期脱硫装置脱硫效率为73.6%。

  项目一期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二期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5mg/m3,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一期1#、2#、3#锅炉SCR脱硝装置脱硝效率分别为85.0%、88.2%、92.4%;二期1#、2#锅炉SCR脱硝装置脱硝效率分别为88.9%、81.0%。

  项目一、二期5套SCR脱硝装置出口逃逸氨最大浓度为2.24mg/m3,均达到《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的要求。

  液氨储罐区无组织排放氨浓度范围在(0.10-0.13)mg/m3之间,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一级标准的要求。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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