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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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曲江新区自强东路北侧火车站北广场周边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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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西安市新城区自强东路以北,二马路以南,东侧西侧均为规划路。 |
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新城区自强东路以北,二马路以南,东侧西侧均为规划路,占地面积28662.79m2,总建筑面积125744.72m2,主要建设内容为4栋高层住宅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81万元,占总投资的1.1%,预计2017年底竣工。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栏、遮蔽、防抛洒、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有效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生产废水经简易沉砂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6.4m3/d,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拆迁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西安市建筑垃圾填埋处理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项目建设1座地下停车库,本项目地下车库共设置8个排气口,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5m,排气口个数应同时满足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及防火排烟的要求,且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并对排气口作适当的美化处理,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空气中有害物质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限值。 (三)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为498.1m3/d,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447.5m3/d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剩余107.6m3/d进入自建中水处理设施处理,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后用于项目绿化、道路浇洒。项目中水回用率为24%,自建中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10m3/d。项目所在区域现无中水管网,根据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部分建设项目审批要求及审批权限的通知》(市环发〔2013〕5号),项目应自建中水处理设施,待远期市政中水管网铺设到位后引用市政中水。 (四)项目建成后,主要固体废物为居民生活垃圾,排放量为3.39t/d,垃圾经专人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场填埋处理。 (五)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置防震支座和减震垫,以减振降噪;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风机、水泵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采取以上措施后,报告书认为,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六)根据中广国际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日照障碍分析图可知,本项目所有住宅均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要求。报告书建议日照影响以城建部门的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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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新城分局(029-83295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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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药中间体项目 |
项目位于西安户县沣京工业园,南临沣京二路(丰二西路),北临沣京三路(丰三西路),西临潭滨北路,东邻鸿泰纸业。 |
西安昊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西安朱雀家具实业公司的厂区和房屋,不新建厂房,租赁场地总占地面积20000m2,规划净用地面积16000m2,建设一条年产150吨的2-氨基-4,6-二氯-5-甲酰胺基嘧啶(FADCP)生产线以及配套的辅助和公用工程设施。项目总投资33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7万元,占总投资的14.7%。目前,项目场地内道路已修建完成,正进行设备安装和车间内地面的防腐防渗处理,预计于2015年3月底建成投产。 |
(一)本项目租赁西安朱雀家具实业公司的厂区和房屋,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配套系统工程的建设等,产生的污染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二)氯化甲酰化工段及脱色工段的脱色产生的HCl废气先冷凝回流,未冷凝部分同脱色工段的过滤产生的HCl废气一同进入酸性气体吸收塔吸收处理,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丙酸水解工段水解、过滤、离心过程以及烘干工段产生的丙酸废气与HCl废气共用1套酸性废气吸收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医药制造VOCS标准要求。氨水水解工段逸出的氨气先冷凝,未冷凝的废气经三级碱性废气吸收塔(综合处理效率大于85%)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烘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管道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人工加料产生的粉尘及泵抽取丙酸及氨水时产生的丙酸、氨气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分别为0.098t/a、0.023t/a和0.021t/a。食堂油烟经去除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从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甲醇锅炉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油锅炉特别排放限值。甲醇储罐呼吸产生的甲醇废气通过含水U形管吸收后,经6m高排气筒引至动力车间屋顶排放。实验室使用频次较低,且为间歇性,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抽风系统收集后通过办公楼南侧2个排气通道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废水主要为反应釜清洗、废气吸收塔废吸收液、实验废水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其他废水混合进入自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反应釜、离心机、真空泵、烘干机、锅炉、冷冻机、水泵、冷却塔等。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利用建筑物隔声;对有振动的设备和装置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对锅炉加设消声器;冷却塔选用低噪声冷却塔且安装减震垫、减震弹簧,塔体底盘设置金属网、聚氨酯等透水材料。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行期设备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可达标。 (五)项目结晶废水蒸馏废渣、丙酸水解蒸馏废渣、废活性炭、生产原料废包装、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实验室废试剂瓶、实验废液、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陕西省危险固体废物回收中心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烘干和粉碎工序回收粉尘作为产品外售。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械零件收集后外售。 |
户县环境保护局(029-84884311) |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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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至畅通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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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西安市周至县侯家村镇五泉村,南临310国道,北侧为空地,西临中石油加油站,东邻凉渭路。 |
周至畅通机动车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总用地面积为12715.3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汽摩综合检测线2条,环保线2条、倒车库、办公楼、停车区(地上)、门房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的6.1%。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栏、遮蔽、防抛洒、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有效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2m3/d,施工工地设置旱厕。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0kg/d,由市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检测车间内产生的污染物通过通风、排风系统,集中抽吸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环保检测车间为四周敞开式厂房,设有顶棚,该部分汽车尾气直接排入周围大气,产生量较小,项目机动车在室外场地行驶及环保车间产生的污染物经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食堂设置1个灶头,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低于65%)处理,油烟排放量2.67t/a,通过高出食堂所在建筑楼顶1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1.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要求。 (三)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排水量为3.36m3/d。目前,本项目附近无市政污水管网,报告表要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进入新型化粪池,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排放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用槽车将收集池的污水拉到集贤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运营期的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棉纱、废油脂、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运往西安市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报告表要求车辆必须减速行驶,厂界四周设围墙,同时绿化降噪,选用低噪设备,同时采取安装隔振垫、消音器等减振降噪措施,生产车间在设计建造时采用夹芯板和隔声门窗。报告表预测认为,南厂界噪声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六)本项目100m试车跑道紧邻西侧中石油加油站,本项目西侧与加油站的汽柴油设备及加油机、通气管管口的最近距离约20m,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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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环境保护局(029-8711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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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安医学院体育馆及大学生活动中心项目 |
项目位于西安医学院内西北角预留地上,现状为空地,西安医学院北隔龙翔路为西安医学院生活区,东隔辛王路为夏家堡村,南侧为学府街区住宅小区,西侧为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 |
西安医学院 |
项目总占地面积21068.44m2,总建筑面积18647.7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877.4m2,地下建筑面积770.31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体育馆。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0.44%。项目预计2016年8月建成。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洒水、覆盖、设置围挡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设施;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夜间停止施工,避免施工扰民;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项目供热依托西安医学院现有1台20t/h燃煤锅炉,新增的烟尘、SO2、NOX依托现有的多管旋风除尘+双碱法脱硫工艺处理后,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现有锅炉还未达到满负荷运行,能够满足本项目的供暖需求。 (三)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一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幸福渠,由幸福渠排入西安市第十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渭河。现有污水处理站剩余余量可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要求。 (四)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为配电设备、水泵、空调室外机等设备噪声及学生活动、比赛时的生活噪声。配电设备、水泵设于地下一层,设备噪声利用墙体隔声,并进行基础减振,水泵设柔性连接;空调室外机设置在楼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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