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华能延安电厂一期(2×660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3日。 电话(传真):029-87294480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层环保厅环评处(710006)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华能延安电厂一期(2×660MW)工程 |
延安市 |
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
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
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电厂拟在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规划建设4×660MW发电机组,一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直流煤粉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销、除尘设施,配套建设输煤系统、灰场、供水系统、污水处理等公用和配套工程。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4997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028万元,占总投资的9.21%。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媒体上进行了公示,并发放团体调查问卷13份,发放公众调查问卷297份。被调查团体100%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被调查公众97.31%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2.69%表示无所谓,无反对者。针对公众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承诺将采取措施予以落实。 |
(责任编辑:郑易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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