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陕西汉江喜河水电站工程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7291994 传真:029-87294480 邮箱:hbthpc@shaan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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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汉江喜河水电站 |
汉中市石泉县 |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喜河水利发电厂 |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喜河水电站位于陕西省石泉县喜河镇境内的汉江干流上,是汉江上游(陕西段)梯级电站中的第三级,上距石泉水电站41.5公里,下距安康水电站145.1公里。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等综合效益。电站装机容量180兆瓦(3×60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4.878亿千瓦时。喜河水电站为堤坝式开发,工程枢纽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及河床式厂房等建筑物组成。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367.8米,坝顶长度352.0米,最大坝高60.8米;水库正常蓄水位362.0米,死水位360.0米,总库容2.29亿立方米,调节库容0.22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性能。工程搬迁安置1902人,分别采取后靠、迁散和集中安置。(发电厂升压站、330kv输电线路及预留通航设施,不在本次验收内容中) |
共发放调查表100份,实际收回90份。100%的调查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持满意或较满意态度。 |
(责任编辑:郑易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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