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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5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发布时间:2016-05-26 15:17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5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环评处  日期:2016/5/25 10:05: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眉县至陇县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7291994 传真:029-87294480 邮箱:hbthpc@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层环保厅环评处    邮编:710006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眉县至陇县输气管道工程 宝鸡市眉县、岐山县、凤翔县、千阳县、陇县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大学 眉县至陇县输气管道工程起点为已建的咸宝复线眉县分输站,终于陇县末站,沿线经过眉县、岐山县、凤翔县、千阳县和陇县共五个县,管线全长113.78 km。全线建设5座工艺站场,分别为眉县首站、凤翔分输站、千阳分输站、草碧镇分输站和陇县末站,其中眉县站为扩建;建设3座分输阀室,分别为雍川阀室、横水阀室和田家庄阀室。项目设计输气能力为4.32亿m3/a,设计压力为4.0MPa,采用DN450管径输气。项目总投资为469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7万元,占总投资的2.79%。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点此下载) 公众参与采用张贴公告、报纸公示、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到有效答卷100份,调查结果显示,97%的公众对项目实施表示赞同和支持,3%的公众表示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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