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道S201临蒲界至故市段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9-08 10:13
来源:www.wnhb.gov.cn
关于省道S201临蒲界至故市段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渭环批复〔2016〕64号)
发布时间:2016-09-06 来源:环评科 作者: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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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公路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省道S201临蒲界至故市段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2016年7月27日技术评审会专家意见,结合临渭区环保局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渭南市临渭区,起点位于原S201蒲城县与临渭区交界处,终点在故市东侧接渭蒲高速连接线,路线全长14.418km,工程采用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的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工程总投资27484.65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1.4万元,占总投资的1.1%。
经审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的扬尘和噪声,减少对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各临时施工场地在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并做好沿线的绿化工作;重点路段要做好边坡防护及截排水沟措施;取、弃土场选址应征得当地环保部门同意。
(二)加强现有输油和输气管线勘测工作,公路用地尽量与输油管线保持安全距离,保证施工过程中输油输气管线的安全;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因交通安全问题引发环境风险事故。
(三)拆迁及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处置,不得随意抛洒堆放;废旧沥青要全部进行利用,不得随意填埋堆放。
(四)按照道路设计规范设置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合理进行回收利用。
(五)该项目施工期应实施环境监理,并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工程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临渭区环保局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市环境监察支队、临渭区环保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的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此复。
附件:1.施工期环境管理清单
2.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清单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