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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建成区外燃煤锅炉整治情况工作进展

发布时间:2015-11-16 12:27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户县环保局根据《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的相关规定,对建成区外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用户下发了锅炉拆改通知50余家,要求各燃煤锅炉用户要按照“能拆尽拆”的原则加大拆除力度,不具备拆除条件的要采用电、醇基燃料、燃油、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现有三家单位已拆除燃煤锅炉。下一步要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将燃煤锅炉拆除或进行提标改造,直到锅炉污染物达到《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排放标准要求,提供有资质的单位的检测报告后,方可使用燃煤锅炉。

 

 

 

(责任编辑:卓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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