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互助路66号西部电力国际商务中心8楼L座
  • 电话:029-85331687
  • 传真:029-85331687
  • 邮箱:hjjl@hjjl.net
当前位置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发布时间:2014-12-29 11:20 来源:www.ylhb.gov.cn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9日-201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3599921 
    传    真:0912-3599921
    通讯地址:榆林高新区兴达路市环保局污防科
    邮    编:719000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张家峁矿井二盘区风井场110kV变电站工程 榆林市神木县张家峁矿井工业场地西侧 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该工程配套建设110kV变电站1座,站内目前安装并运行主变压器2台,容量为2×25MVA。项目总投资31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占总投资的1.7%。
 
①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工程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风井场的绿化用水,不外排。
②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该工程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垃圾填埋场处置,事故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③ 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减振、隔噪等措施,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④电磁环境
该工程在落实相应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均满足国家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责任编辑:宣教信息中心)

上一篇: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下一篇: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2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Copyright 2014 -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 by DedeCms
备案号: 陕ICP备2023002573号-1 陕ICP备202300257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