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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2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发布时间:2014-12-29 11:22 来源:www.ylhb.gov.cn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2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3599920 
  传    真:0912-3599920
  通讯地址:榆林高新区兴达路市环保局环评科
  邮    编:719000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陕西华电榆林小壕兔5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大壕兔村 陕西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部 工程内容:新建太阳能光伏电池阵列、分站房、逆变器室及箱变基础、配电室、综合楼以及相关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52316万元,环保投资229万元,占总投资0.4%。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办公生活所用动力能源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和电。项目厨房废气经专用烟道排放,烟道高于楼顶3m排放,因此,项目厨房废气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经隔油池、化粪池和场区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冲厕、绿化、洒水抑尘,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少量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统一收集至场内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可再次回用于太阳能板清洗及道路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35kv变压器,通过类比,35kV变压器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值在40.6-44.1dB(A)之间,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装袋放入垃圾箱里,及时集中清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责任编辑:宣教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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