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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1期、2期

发布时间:2015-03-23 10:02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陕西省环保厅已对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脱硝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拟同意竣工验收,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欢迎公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2015年1月20日-2015年1月26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9-87293766(兼传真)

  三、电子邮箱(E-mail):shbzlc@shaanxi.gov.cn

  四、通讯地址:西安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十层陕西省环保厅总量处(710006)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一、工程基本情况

  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在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共投入资金4400万元对1期、2期机组4座锅炉燃烧器改造,主要利用空气分级及燃料分级原理对燃烧器进行设计,降低着火区的氧浓度和温度,从而控制NOx生成,在低氮燃烧器改造的基础上加装SNCR+SCR脱硝装置,形成LNB+SNCR+SCR联合脱硝设施,实现NOx的消减,达标排放。监测期间,1期、2期机组生产正常,平均发电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2014年12月26日-27日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期间1期机组总排口烟道出口NOx最大排放浓度为61 mg/m3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限值(100 mg/m3)的要求。2期机组总排口出口NOx最大排放浓度为67 mg/m3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限值(100mg/m3)的要求。

 

 

(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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