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保厅已对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有限公司脱硝工程及除尘改造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拟同意竣工验收,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欢迎公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2015年1月20日-2015年1月26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9-87293766(兼传真)
三、电子邮箱(E-mail):shbzlc@shaanxi.gov.cn
四、通讯地址:西安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十层陕西省环保厅总量处(710006)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一、工程基本情况
陕西恒源煤电集团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孙家岔镇,一期和三期共4台循环流化床锅炉(#1、2、5、6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LNB)+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SNCR)脱硝措施;二期共2台煤粉炉(#3、4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LNB)+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SNCR) +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脱硝措施;6台锅炉静电除尘均改造为电袋复合除尘器。以上环保设施已于2014年12月15日投产试运行。
监测期间,锅炉#1-#6运行负荷及发电机组均满足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一)废气监测结果
2014年12月19日-20日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在验收监测期间,脱硝和除尘设施运行正常,总排口1#烟尘折算排放浓度23-29mg /Nm3、NOx折算排放浓度132-144 mg /Nm3;总排口2#烟尘折算排放浓度15-22mg /Nm3、NOx折算排放浓度42-53mg / Nm3;总排口3#烟尘折算排放浓度25-29mg /Nm3、NOx折算排放浓度79-92mg /N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二)固体废弃物调查结果
项目脱硝系统将产生废催化剂,约3年需要更换一次催化剂,产生量为50m3/次·3a,废催化剂由催化剂供应商拆除后直接返回厂家,厂区不设废催化剂临时收集场所。除尘系统将新增除尘灰1600t/a,除尘灰利用途径与原有工程一致,外售给西安天雷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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