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陕西省环保厅已对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拟同意竣工验收,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监督。
一、公示时间: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8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9-87293766(兼传真)
三、电子邮箱(E-mail):shbzlc@shaanxi.gov.cn
四、通讯地址:西安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十层陕西省环保厅总量处(710006)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一、工程基本情况
1#机组脱硝工程改造为低氮燃烧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简称SCR)综合脱硝系统,SCR工程以液氨为还原剂,同时在厂区东南角建设一套液氨储备供应系统,占地约6400m2。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4年11月完成验收监测,监测期间1#机组发电负荷满足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一)脱硝系统:验收监测结果表明,1#机组低氮燃烧器+SCR装置综合脱硝系统效率为96.3%。
(二)混合烟道出口:验收监测结果表明,1#机组混合烟道出口烟气中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符合执行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厂界氨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1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比对监测:1#机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氮氧化物、氧量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中参比方法验收要求。
(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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