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11、#12机组
除尘系统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陕西省环保厅已对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11、#12机组除尘系统改造工程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拟同意竣工验收,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监督。
一、公示时间: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8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9-87293766(兼传真)
三、电子邮箱(E-mail):shbzlc@shaanxi.gov.cn
四、通讯地址:西安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十层陕西省环保厅总量处(710006)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一、工程基本情况
大唐灞桥电厂#11、#12机组除尘系统原采用双室三电场静电除尘器,该厂分别于2011年9-10月、2012年4-6月对#11、#12机组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将原有双室三电场静电除尘器改造为电袋复合式除尘器。2014年8月-10月进行了#11、#12机组脱硫浆液携带治理工程。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4年11月完成验收监测,监测期间#11、#12机组发电负荷满足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要求。
二、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1、#12机组锅炉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5.7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总除尘效率为99.89%。
(责任编辑:秦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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