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人民政府印发《丹凤县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开山采石管理,规范露天采石开采秩序,保护县域生态环境。
开山采石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两年时间的清理综合整治,全面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安全生产条件和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采石企业。努力实现“三年减一半、五年大变样”的总体目标,力争2015—2017年全县采石业数量减少50%;到2020年底保留5—7家,使全县采石场数量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清理整治范围和标准,一是禁采区内的采石企业。对位于秦岭山区等禁采区内的采石企业一律予以关闭。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从事露天开采石材一律纳入专项整治范畴;二是违法违规采石企业。对证照不全、环境保护等手续不完善、违反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规定等行为的采石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三是对规模小、技术落后、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石企业一律取缔;四是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采石企业一律关闭。
(责任编辑:卓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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